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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 年 6 月,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決定成立國徽圖案審查小組,負責國徽的設計征集工作。當時,全國范圍內的設計師、藝術家紛紛參與其中,提交了多套設計方案。這些方案各具特色,有的借鑒了中國古代傳統紋樣,有的融入了現代國家的設計元素,充分體現了各界人士對新中國的美好期盼。
在眾多設計方案中,由梁思成、林徽因等學者領銜設計的方案脫穎而出。該方案以天安門為核心元素,結合五星、齒輪與麥稻穗,既體現了中國的歷史文化傳承,又彰顯了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。經過反復討論與修改,1950 年 6 月 28 日,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》及對圖案的說明,正式確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樣式。
建國初期,國徽的制作與使用主要集中在國家機關與重要場合,象征著新生政權的穩固與權威。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,國徽的使用范圍逐漸擴大,不僅出現在各類國家證件、公文印章上,還成為各類公共建筑、紀念設施的重要標識,見證著國家在工業、農業、科技等領域取得的輝煌成就。
改革開放以來,隨著國家綜合實力的不斷提升,國徽的象征意義更加凸顯。在對外交往中,國徽成為中國的國家名片,懸掛在國家駐外使館、領館的建筑上,向世界展示著中國的大國形象。在國內,國徽出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共場合,從學校的教學樓到企業的辦公樓,從城市的廣場雕塑到鄉村的文化禮堂,國徽所代表的愛國精神與民族自豪感,深深植根于每一位公民的心中。
進入新時代,國徽的使用與管理更加規范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》的修正與實施,為國徽的制作、使用、監督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。國徽不僅是國家的象征,更成為凝聚全國各族人民力量的精神旗幟,見證著中國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道路上的每一步跨越。